首先,申请人进行商标查询,防止自己申请的商标和别人已有的商标相同或相似,最大程度地了解商标的通过率。
准备商标注册的申请材料。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,需提供个人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,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。以公司名义申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,需要保护颜色的,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,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。
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: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;二是委托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。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和提交的书件稍有差别。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,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,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;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,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。
确定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。申请人参照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》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进行填写。
收费依据: 原计委、财政部计价格[1995]2404号文件,发改委、财政部发改价格[2015]2136号文件,财政部、发展改革委财税[2017]20号文件和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发改价格〔2019〕914号文件。 [1]
商标初审公告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,对符合《商标法》有关规定的,允许其注册的决定。并在《商标公告》中予以公告。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异议的,该商标予以注册,同时刊登注册公告,发放注册证。
商标分类: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;工业分析与研究;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;服务类主要包括由人,个人或集体,提供的涉及复杂领域活动的理论和实践服务;这些服务由诸如化学家、物理学家、工程师、计算机专家、律师等专业人员提供。尤其包括:由从事评估、估算以及从事科技领域研究与报告的工程师提供的服务;为医务目的所做的科学研究服务。尤其不包括:商业研究与开发(第三十五类);文字处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(第三十五类);与财政评估(第三十六类);采矿和石油开采(第三十七类);计算机(硬件)的安装与维修服务(第三十七类);由专业人员诸如医生、兽医和分析医生所提供的服务(第四十四类);医疗服务(第四十四类);花圈设计(第四十四类)。
填写品牌对应的商标注册证、商品注册申请书、授权书、品类资质等信息时。至少完成其中一项的填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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